对于第一民族人民来说,土地是生活和福祉最重要的方面。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峡岛民成功的土地权利要求是多年抗议和倡导的结果。
这一成功导致了澳大利亚各地出台了土地权法案。然而,最近新南威尔士州未经处理的土地索赔数据表明,土著人社区的土地权利处理过程失败。
成功的土地权要求不仅会带来土地权,还会带来为土著社区提供保健和住房服务的能力。当土地权利要求被剥夺或延长时,第一民族人民的健康和福祉可能会受到损害,因为他们不能拥有自己的国家。
通过批准原住民的土地权利,可以通过建立更多由社区主导的土地委员会,实现社区的经济独立,并为社区福利项目提供收入。
那么新南威尔士州发生了什么?
在新南威尔士州,全州各地成立了土地委员会,成功批准了3000多项土地权利要求。然而,这只是未处理索赔数量的一小部分,据报道,截至2020年,未处理索赔数量为3.7万起,其中许多是在十多年前提出的。
到2022年,这一数字还在攀升,目前为38200人。
根据目前的审批速度,这些申请要到2044年才会得到处理。这些索赔影响了超过112万公顷的土地。
审计长2022年的报告显示,新南威尔士州的总理和内阁部门以及规划和环境部门都没有及时处理所有这些土地权利要求所需的资源。
新南威尔士州规划和环境部门可能没有达到其处理索赔的法定要求,导致持续的延误。这导致土著土地委员会和社区被剥夺土地权利,因为他们的要求多年未得到处理。
如果没有处理土地权利要求,社区可能无法获得基本服务和经济发展,并被剥夺土地权利。
一段为我们的土地而战的历史
原住民的土地权问题可以追溯到几十年前。然而,受影响社区的反应已经产生了积极的结果。
举个例子,1966年的波山罢工最初是为了要求加薪,后来发展为要求归还土地的宣传活动。这片土地于1972年由高夫·惠特拉姆总理归还。在戈夫土地权案失败后,惠特拉姆**成立了伍德沃德委员会,研究如何将土地归还土著社区。结果是1976年弗雷泽**通过了第一个土地权法案。这允许以**购买土地或授予皇家土地为土著社区持有。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澳大利亚通过了类似的法案,包括《1983年土著土地权法案》(新南威尔士州)。通过这一法案,成立了土地委员会,可以提出土地要求,作为对社区的补偿,并促进经济增长。然而,新南威尔士州的法案只允许对“皇家土地”(即州**持有的未被占用的土地)提出要求。
立法的挑战
土地权利要求必须是指不受土地权影响的土地,因此认识土地权与土地权的区别至关重要。
土地权利被归类为土著土地委员会提出的土地所有权要求,而土著所有权是传统所有者提出的。土著所有权的确立是马博(2号决议)决定的结果,并导致了1993年《土著所有权法》的制定。土地权立法早于此,往往会导致土地权和土著所有权主张重叠,从而影响不同文化群体对国家的主张。
土著居民土地委员会是由该法案创建并由社区领导人管理的组织,而传统业主则基于持续占领的传统要求土地。
改进土地索赔程序
然而,2022年的报告列出了可能的改进,以允许处理土地权利索赔。这些建议包括改进管理、十年计划、员工教育计划和更新注册系统的程序。
新南威尔士州规划与环境部门也应该加强与土地委员会的沟通与合作。这将是对确保第一民族土地委员会能够被听取意见的进程的最大改进。
当地原住民土地委员会称目前的失败是缺乏透明度。然而,也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因素。
在2020年年中,新南威尔士州规划和环境部成立了土著土地战略理事会,增加了人员配备并制定了目标。因此,在2021年下半年,批准了207项申请,比前几年多得多。
此外,与土著土地委员会的协商导致了要求的优先次序。尽管如此,还有更多的索赔需要处理。这使得人们希望最新的2022年总审计长报告将带来更实质性的政策改革。